內部稽核的目的
促進本公司之健全經營,合理確保公司營運之效果及效率、確保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,並藉此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提昇公司營運效果及既定目標。
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,編制稽核主管及職務代理人各一人;稽核主管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案董事會決議;稽核主管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並於每季與必要時向董事長、審計委員會及營運委員會報告。
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總則明訂,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,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實際日常運作是否適當及兼顧效果與效率;其覆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、作業及子公司。
稽核單位其主要工作,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,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。綜合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,內部稽核提供內部控制制度運作上的客觀確認、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同時提供管理階層另一個管道以了解現存或潛在的控制弱點,俾能及時因應。